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中医药条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群众临床中医药用药需求,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医药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 9月6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fjzcspc@fjmpa.cn,邮件标题请注明“《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1.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
附件: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意见建议反馈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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