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医保字〔2025〕6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2〕2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2024年新增“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次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中,含“双通道”药品67个(其中A类药品32个,B类药品35个);C类药品22个。调整后,全省“双通道”药品合计共394个,其中A类药品209个,B类药品185个。
在国谈药落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依职责分别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本通知自2025年2月28日起执行,请省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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